2013/5/5

觸知-皮膚的人性意義

Touching-The Human Significance of the Skin


~by Ashley Montague
雖然皮膚是第一個映入我們眼簾的人體器官,奇怪的是,人們卻很少正視它。大部分的人對皮膚的存在都視若無睹,只有在燙傷、脫皮、冒痘痘、或是出汗過多的時候,才會注意它。但若能換個角度觀察,你將驚訝地發現,這是一個多麼神奇的覆蓋物質。它防水防塵,而且永不縮水。只有在年紀增長,它的狀況也漸走下坡之後,我們才會留心皮膚的彈性、膚色、質地等等問題。歲月的累積使人們更加不願正視自己的皮膚,它會向大家揭發我們的實際年齡,也一再提醒我們自己已失去多少光陰。它看起來不再整齊,而是鬆垮薄皺、粗乾臘黃,上面斑點密佈,看起來委實令人沮喪。
但這只是一些對皮膚的膚淺看法。如果把生理學家、解剖學家、神經學家、精神分析學家、心理學家、以及我們本身的觀察全加在一起,你就會明白,皮膚可不只是其他器官的保護者而已。由於它是人體最大的器官,所以相對地,它的各個組成成分在腦部也佔據了極大的空間。例如,在大腦皮質裡,中央後回負責接收皮膚傳回來的觸覺衝動波,其路徑是:皮膚觸覺--脊髓旁邊的神經節--脊髓後索與延髓--後丘腦腹側核--大腦皮質中央後回。負責傳導觸覺衝動波的神經纖維,一般都比傳導其他感覺的神經更長更大。
大腦皮質的感覺運動區位於中央腦回的兩側,前回主要屬感覺區,而後回大部分為運動區。水平的神經連結纖維通過大腦的中央裂隙,把前後腦回聯繫起來。神經學有一條定律是:腦中某特區之大小,與其對應功能之多寡成正比,而不是跟對應器官之大小成正比。所以腦中觸覺區所占的比例,正足以說明觸覺對人類發展的重要性。
事實上,觸覺有好幾種,很難予以一一界定,我們可統稱它們為觸知"Touch"。比方說,陰森的恐怖片使人"毛骨聳然",偶像明星一出現造成影迷興奮地"雞皮疙瘩",兩者確實難以界分;但我們可以清楚區別影響這些觸知的要素,如壓力(碰觸的力道)、疼痛、歡愉、溫度、肌肉運動、摩擦等等,另外,當我們有所動作時,也可經由皮膚接收肌肉發出的訊息。所謂的觸知,緣自人類在特定空間內生存、活動的整體經驗,它們使我們發展出對觸碰的心智反應。
就像視覺一樣,每當我們注視一樣物品或一個景觀時,我們的腦海就會將映入眼簾的東西,與過往的視覺經驗相連以便歸檔。觸知也同樣是後天習得的知覺,會對曾經觸碰的可見物體產生反應。誠如Greenbie所言:"由於我們用所有的感官體驗這個世界,所以那些過去曾接觸,而如今只能聽聞的地方或物體,便可藉觸知系統,讓我們彷彿又親臨其境。"觸知在人類的知覺中扮演著極重要的角色。英文中"保持聯絡"Keeping Touch,照字面上的解釋便是"要常碰頭",在此,"碰頭"不僅是一種暗喻,更是說話者真正的期待。
想想,皮膚既然是如此的一個知覺系統,自然稱得上是我們最重要的一個器官。一個 人可以又瞎又聾,甚至不辨香甜地渡過一生,但若缺乏皮膚所發揮的各項功能,他就毫無生存的可能。以海倫凱勒Hellen Keller為例,她從嬰兒期便耳聾目盲,完全靠皮膚接受的刺激,才能認識世界並啟蒙心智。可見當其他感官失靈時,皮膚可以彌補缺憾到相當驚人的程度。最早認識這個事實的人,似乎是西班牙的雅各荷得利。佩黑(1715~1780),他在十八世紀中期成功地證明,藉觸知的作用,因聾而啞的人也可以學會說話。他讓聾啞人用嘴唇碰觸耳朵、臉龐、手等身體的敏銳部位,藉此學習各種訊息的意義。佩黑的結論是:"所有的感官,或多或少都要藉觸知才能完全發揮其功能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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